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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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指办字〔2018〕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地方志工作进展情况,为拟于2018年12月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准备材料,为开展地方志工作提供系统的决策参考,加快推进全国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以往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8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统计指标要求认真填写,于2018年12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中指办信息处指定的电子邮箱。2018年12月的有关数据,请于2019年1月25日之前补报,并同时将全年统计数据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中指办信息处。
为便于联络,请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定1~2名联络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联络人名单(附件九)于2018年11月27日前报中指办信息处邮箱。
联系人:张晶萍 闵洁
电 话:010-6525994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3001室
邮 编:100021
电子邮箱:599100924@qq.com 864109065@qq.com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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