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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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7月31日,中共平顶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党纪学习教育情况,交流学习体会和收获。室班子成员及正科级干部参加会议,室主任苏红英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名室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代表、2名科级干部围绕学习研讨主题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我室通过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室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纪律作风更加优良,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主要体现在三个“进一步增强”上,即:进一步增强了树牢“四个意识”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增强了切实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在下步工作中,要坚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真正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自觉的言行准则,具体来说要做到“四个常”。一要常习思想。要经常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规党纪的重要论述,继续逐条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外化于行。二要常研党史。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党的纪律逐步形成并不断健全,纪律建设日益发展并不断深入,我们要通过研究党史,研究我党加强纪律教育的实践,总结经验启示,推出一些理论研究成果。三要常思责任。要厘清室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清单,传导压力,落实到位。四要常抓不懈。要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建立完善党规党纪教育常态化机制,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不断锤炼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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